輔系/雙主修
財務金融學系提供輔系與雙主修修讀管道,以下說明申請方式、應修科目查詢、學分規定、課程抵認與畢業學分審查表。
申請修讀
應繳資料、申請路徑與相關規定
申請步驟
- 下載並填寫審查資料摘要表
不須另外繳交其他書審資料。
- 備妥在學期間歷年成績單及佐證資料
與審查資料摘要表一併檢附。
- 於 I-TOUCH 系統提出申請
繳交時間依每年規定,請依下方申請路徑查詢。
依每年規定,請至下方申請路徑查詢。
申請路徑
本校首頁 → I-TOUCH → 登入 itouch(輸入帳號密碼)→ 進修 → 輔雙跨就微 → 輔雙申請及異動
相關規定與參考資料
雙主修
應修科目、學分規定、課程抵認與審查表
查詢雙主修應修科目表
itouch.cycu.edu.tw → 不用登入帳密 → 教務處 → 課註組 →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系統 → 點選「雙主修」、「學系」
查詢雙主修需修習哪些課程,必須依您所通過雙主修身分的學年度查詢。
如何知道自己適用哪一個學年度?
例:若您是在 113-2 學期上系統申請雙主修身分,即屬於適用 114 學年度身分,修課部分也須比照 114 學年度入學學生之必修課程。
學分規定
- 就讀雙主修學生,除修滿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外,並應修畢另一主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
- 抵認的學分數不須補足,但抵認後學分數不得少於 40 學分;若少於 40 學分,須以系上選修補足(103-2-5 次系務會議通過)。
連貫性課程修習順序
請按照順序修習,先修(一)再修(二)。
- 會計學(一) → 會計學(二)
- 經濟學(一) → 經濟學(二)
- 商業英語會話(一) → 商業英語會話(二)
- 統計學(一) → 統計學(二)
- 財務管理(一) → 財務管理(二)
- 金融市場 → 貨幣銀行學
加選學分
- 學生經同意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跨領域學程者,得於次學期在修課上限外至多加選 6 學分;惟此 6 學分以修習前述申請學系或學程科目者為限。
- 具財金系雙主修資格的同學,每學期最多在財金系加修 6 學分雙主修課程(大四影響畢業資格除外)。
課程抵認
- 對於抵認課程有任何問題,可先到財金系辦找助理確認哪些科目可以抵認。
統一於大四上或下學期到財金系辦填寫申請表,並提供成績單。
雙主修畢業學分審查表
填入已修課程,即可確認累計學分是否達到雙主修畢業門檻。
填寫雙主修畢業學分審查表輔系
應修科目、修課與抵認規定、審查表
查詢輔系應修科目表
itouch.cycu.edu.tw → 不用登入帳密 → 教務處 → 課註組 →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系統 → 查詢「輔系」
查詢輔系需修習哪些課程,必須依您所通過輔系身分的學年度查詢。
如何知道自己適用哪一個學年度?
例:若您是在 112-2 學期於系統申請輔系身分,即屬於適用 113 學年度身分,修課部分也須比照 113 學年度入學財金系輔系之課程。
身分變更:若在 113-2 學期要由輔系身分改申請為雙主修身分,經系級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後,立即變更適用為當學期 113-2 學年度雙主修身分,修課部分也須比照 113 學年度入學學生之必修課程。
修課與抵認規定
- 最低需修畢 20 學分。
- 輔系課程必須在財金系修習。若原系必修課程之課程名稱與學分數皆與本系相同,請持課程大綱及成績單至系辦辦理抵認;抵認所缺之學分數,需修習本系其他必修或選修課補足。
- 抵認科目必須為原系之必修科目,選修科目不予抵認。
- 「投資學」須在財務金融學系修習;但原系投資學若與本系為同一授課教師則不在此限,並可抵免。
辦理抵認原則
- 原則一
- 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者。
- 原則二
- 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由各學系主任或其他授課師長認定)。
- 原則三
- 科目名稱及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由各學系主任或其他授課師長認定)。
他系課程抵認對照
| 原系 | 原系課程 | 可抵認本系課程 |
|---|---|---|
| 國貿系 | 貨幣銀行學(一)(二)4 學分 | 貨幣銀行學 3 學分 |
| 企管系、國貿系 | 財務管理(必修)3 學分 | 財務管理(一) 3 學分 |
連貫性課程修習順序
請按照順序修習,先修(一)再修(二)。
- 會計學(一) → 會計學(二)
- 經濟學(一) → 經濟學(二)
- 商業英語會話(一) → 商業英語會話(二)
- 統計學(一) → 統計學(二)
- 財務管理(一) → 財務管理(二)
- 金融市場 → 貨幣銀行學
加選學分
- 學生經同意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跨領域學程及就業學程者,得於次學期在主學系規定修課上限外至多加選 6 學分;惟此 6 學分以修習前述申請學系或學程科目者為限。
- 具財金系輔系資格的同學,每學期最多在財金系加修 6 學分輔系課程(大四影響畢業資格除外)。
課程抵認
- 對於抵認課程有任何問題,可先到財金系辦找助理確認哪些科目可以抵認。
統一於大四上或下學期填寫申請表。
輔系畢業學分審查表
可依商學院/非商學院學生身分切換適用規定,確認累計學分是否達到輔系畢業門檻。
填寫輔系畢業學分審查表聯絡窗口
輔系/雙主修業務承辦
- 承辦人
- 系助理
- 連絡電話
- 03-265-5701
- 地點
- 財金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