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系 110-1「實習專題之國稅局實習」抵免規定】

【財金系 110-1「實習專題之國稅局實習」抵免規定

*申請期間: 務必於『開始實習日2周以前』,將申請表紙本(系網可下載)先繳交至系辦,逾期則無法受理!!!
★注意事項:
1.「實習心得」需依實習天數之規定附上照片,並使用本系規定格式撰寫! (“實習心得報告書”可至系網「檔案下載」區下載)
2. 請同學最遲務必於「大四上學期以前」,完成抵免程序。逾期未申請,大四下學期將統一安排至國稅局實習。 如有任何實習申請相關問題 (例如: 因實習單位或個人因素而無法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等…),請務必”於實習前”向系辦或主任提出討論,若於申請期限過後才提出,將無法受理。
3. 除繳交實習心得和證明外,即日起麻煩申請的同學(學號為108開頭以後)尚需繳交「實習考核表」 (詳見附圖,由實習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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