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稽徵所115年度寒假(1-2月)實習

實習相關資訊如下:

實習期間:114年1月26日(一)至2月6日(五)(依稽徵所行事曆休假)

實施方式:

(1)指派承辦人擔任實習輔導老師負責指導,實習學生應遵守課稅資料相關保密之規定。

(2)適時指導並解說各項稽徵業務及本所便民服務措施,並隨時注意輔導學生實習狀況。

(3)實習期滿發給實習時數證明書。(實習學分依學校規定發放)

(4)實習期間由本所替實習學生加保旅行平安保險及提供每人每日車雜費新臺幣參佰元整,實支金額以學生實際工作天數為準。

(5)實習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中平路辦公室、中央東路辦公室)。

(6)實習時間:依規定上班日早上8點至下午5點(中午休息1小時)。

實習名額僅4名,如欲前往實習之學生,可私訊粉專報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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