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

畢業學分規定:128學分。

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大學部修業規定

信託業務人員
證券商業務人員
人身保險業務人員
銀行內控與內稽
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
財產保險業務人員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人員
理財規劃人員
投信投顧業務人員
保險經紀人
初階授信人員
期貨商業務人員
保險代理人
進階授信人員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保險公證人
授信擔保品估價能力
票券商業務人員
個人風險管理師
初階外匯人員
股務人員
企業風險管理師
外匯交易專業
債券人員
人壽保險核保理賠人員
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
資產證券化
財產保險核保理賠人員
 
企業內部控制
保險精算師

碩士班

畢業學分規定:40學分。

英語文能力測驗成績要求:多益測驗 750 分以上或等同資格。成績未達規定者,應加修英語文相關課程。

碩士班修業規定

英文能力修業規定 (此標準不適用於研究生及應外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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